贯庄调灯五首 其三 百鸟翻译及注释

鹤不能飞凤不吟,登台队队出珍禽。笙箫弦管和仙韵,宛似琼林奏好音。

译文:  郑武公、郑庄公是周平王的卿士(官名)。(周平王)分权给虢公,郑庄公怨恨周平王。周平王说:“没有的事(偏心于虢公)。”于是周王、郑国交换人质(证明互信):(周平王)的儿子狐在郑国做人质,郑庄公的儿子忽在周王室做人质。

注释:  卿士:周朝执政官。贰于虢:二心,这里有“偏重”的意思。此指平王想把政权一部分让虢执掌。虢,指西虢公,周王室卿士。[3] 郑伯:诸侯国郑国的君主,这里是郑庄公。交质:交换人质。王子狐:即姬狐,是周平王的次子、姬泄父的弟弟,史称“王子狐”,在长兄“太子泄父”死后,被立为太子。公子忽:郑庄公太子,后即位为昭公。